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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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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从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获悉,为有效纾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困难,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已于近日推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同时职工个人逾期还贷记录将不纳入个人征信。
根据政策,今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此期间,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同连续缴存。对于已签订托收协议、拟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需于每月15日前在网上办理或书面告知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暂停托收。同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自主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希望通过缓缴政策,能够缓解企业当前缴存压力。”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待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期满后,需恢复缴存并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对应延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最晚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与此同时,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不能正常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的,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对其将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复利,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也将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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